各市经信局,有关单位: 根据《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暂行办法》(皖经信科技〔2016〕227号)有关规定,经各市推荐、专家评审、社会公示等环节,我厅认定省公共安全智能感知与应急装备创新中心等10家创新中心为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,现予以公布。 附件:2022年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7日相关附件:
1、附件.docx